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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─表演藝術主修專長」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

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104年12月30日北藝大師培字第1041005213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配合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、實施課程改革及推動重要教育議題,協助各地區教師充實表演藝術領域之專業與教學知能。該校師資培育中心特規劃表演藝術第二專長學分班,提供中學教師充實其他領域之統整教學專長,提升創意教學能力。
三、旨揭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、報名表與EDM(電子招生海報)請參閱附件。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2月17日,相關報名資訊請至該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查詢(http://education.tnua.edu.tw/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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