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」,請踴躍推薦參加並協助辦理推薦事宜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28日臺教師(一)字第1050036056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,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,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,舉行頒獎表揚活動,請惠依所附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推薦。
三、推展藝術教育貢獻獎團體與個人,各校得依其層級向本府申請,並由本府依推薦程序推薦,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。
四、本(105)年度表揚藝術教育有貢獻團體及個人活動,由各團體、法人、學校列舉具體事實及證明,以書面於本年5月31日前向本府提出申請,本府將依初選結果連同相關資料報教育部進行決選,推薦表及佐證資料寄至本府承辦人(要點及資料表如附件)。
五、旨揭要點、推薦表格及歷年相關資料可至專屬網站:http://web.arte.gov.tw/aecp/查閱下載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28日臺教師(一)字第1050036056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,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,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,舉行頒獎表揚活動,請惠依所附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推薦。
三、推展藝術教育貢獻獎團體與個人,各校得依其層級向本府申請,並由本府依推薦程序推薦,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。
四、本(105)年度表揚藝術教育有貢獻團體及個人活動,由各團體、法人、學校列舉具體事實及證明,以書面於本年5月31日前向本府提出申請,本府將依初選結果連同相關資料報教育部進行決選,推薦表及佐證資料寄至本府承辦人(要點及資料表如附件)。
五、旨揭要點、推薦表格及歷年相關資料可至專屬網站:http://web.arte.gov.tw/aecp/查閱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