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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「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」
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1月24日工程企字第10600019965號函辦理。
二、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月24日以工程企字第10600019960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(含法規條文)影本1份(詳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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