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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 投 縣 仁 愛 鄉 互 助 國 民 小 學

 

轉函:有關中央氣象署發布颱風警報期間,請加強宣導師生注意自身安全並避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一案。
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府114年7月21日府授風管字第1140168624號函辦理。
二、 颱風警報期間,請各校透過適當管道(如學校網站、電子看板、班級群組等)加強宣導師生及家長避免前往海邊、溪流、水庫等水域進行遊憩活動,另校外教學或戶外活動應視颱風警報狀況彈性調整辦理時間,共同維護師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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